向兴邦叹了口气,说:“我给你一个机会,明天再问你,你跪着,就跪在这儿,看看养你的爸妈,摸着你的良心,再想想你能不能说这种话。”
向兴学跪了一夜,也听话地想了一夜,可是水泥地沁入骨缝的凉气并不能改变他的决定。他想过了,早就想过了。
向兴学觉得自己没什么良心,他就是喜欢向俨,喜欢到可以罔顾养育恩情和纲常伦理。
他的喜欢也不是没有来处——向俨是一个特别好的小孩,内心明明只有一包温热的柔软的血,却给自己包着一层硬壳,肆意地冲撞着外面的世界,他像某种机关的钥匙,让向兴学在三十岁的时候重新找到了自己的轨迹。他让向兴学重新活了一次,也让他变得完整。
没有向俨,向兴学可能永远只是一个离婚的、被教授欺压的、郁郁不得志的中年男人;有了向俨,他什么都有了,什么都完美。
“兴学,和他分开吧,我是为你好。”向兴邦给向兴学带了早饭,煎饼果子,和他刚进向家的时候一样,那时候,向兴邦二十多岁,在城里念大学,却还惦记他这个新捡回来的弟弟。
向兴邦或许不是一个好的父亲,但他是个很好的哥哥。
向兴学膝盖骨和腰都很酸,小腿骨也疼,饿,又困,可他跪得很直,“哥,我不愿意,我想和他在一起。”
他在乞求。
“你糊涂啊。”向兴邦从胸腔里挤出悲鸣。
“你和向俨不一样,你一直呆在学校里,你没出过校园,你看过什么社会呀,你哪了解什么人心?向俨他在医院里,医院是最现实的地方,他高中毕业就和他那群朋友——都是有心思的人混在一起,你比他大,但你比向俨单纯多了。兴学,对他来说你很好骗,你明白吗?”
向兴学不明白。
“他为了报复我,和你在一起。”
向兴学不相信,他摇头,“小俨不是那样的人。”
他觉得向兴邦的话很可笑,在一起是向兴学提的,在那之前,向俨从来不曾逾越过,酒吧那一次,也是向兴学喝错了酒。向俨什么也没做,怎么骗他?向兴学怎么可能相信一个为了去山里看他一眼愿意连上几个大夜的向俨一直在骗他?
不可能的。
“他对我很好。”
“你有没想过他为什么要对你好?你跟他几年都没见了,他忽然让你住到他家去,这正常吗?你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你被人卖了都不知道啊。”
向兴邦掏出手机,给他看向俨发的短信“最近玩女大学生玩得开心吗老爸?我也跟你说一个开心的事,我把你弟弟搞了。”
短信附件里有照片,向俨冲着镜头眯着眼笑,他裸着上身睡在床上。
向兴学忽然跪不住了,一屁股坐在自己的腿上。
水泥地上真的好凉。
他想起向俨从地上坐起来,如临大敌地把猫塞到狗子怀里——他知道敲门的人是向兴邦。
那猫才来家里几天啊,向俨就那样护着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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